2019年5月19日,在韩克玉老师的指导下法学1704班与法学1706班的同学们共同举办了案例分析交流会。形象生动的案例,鞭辟入里的分析,又为我们的法学学习点缀出盎然的生机!
本次围绕一个民事买卖合同案例进行了分析。
首先,由法学1704班黄秋荣同学代表第一小组进行了发言。她围绕案件中的出现的知识点如“出卖人的义务与买受人的义务”,“免责条款”等,从概念出发并结合案例为大家进行了讲解。
随后,由法学1704班李厚莹同学代表第二小组进行了发言。她先为大家梳理了案件中的人物关系与案件发生经过,又结合案例讲解了“当事人适格“、”缺席判决“等知识,把判决依据中《合同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进行对比,进一步深化了知识。
法学1706班王恒瑞同学代表6班进行了发言,他从新角度出发,总结了争议的焦点:1.是水泥价格,2.是主体是否适格。又从诉讼技巧,固定请求权基础,及利息计算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韩老师为我们系统详细的讲解了合同纠纷的案子应该怎样解决。如合同纠纷的审查顺序,应先看有无合同,再看审查的效力等。并结合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和亲身经历的案件为同学们更鲜活生动的分析了应该如何解决民事案例。
从理论到实务的跨越,需要一点点用心的去练习,这次的案例分析交流会,同学们拓宽了视野,巩固了知识,渐渐学会以一个法律人的视角去看待案件。这不仅对司法考试有极大的帮助,而且更是为我们以后走向社会,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基础!同学们受益匪浅。
编辑:安怡宁 编审:马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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